260靈修 10月24日:羅馬書第1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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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第十一章  聖經新譯本

 

外族人因信得到救恩

11 那麼我要說,他們失足是要倒下去嗎?絕對不是!反而因為他們的過犯,救恩就臨到外族人,為了要激起他們奮發。 12 既然他們的過犯可以使世人富足,他們的失敗可以使外族人富足,何況他們的豐盛呢?

13 我現在對你們外族人說話,因為我是外族人的使徒,所以尊重我的職分, 14 這樣也許可以激起我骨肉之親奮發,使他們中間有一些人得救。 15 如果他們被捨棄,世人就可以與 神復和;他們蒙接納,不就等於從死人中復活嗎? 16 如果首先獻上的生麵是聖的,整團麵也是聖的;如果樹根是聖的,樹枝也是聖的。

17 如果把幾根樹枝折下來,讓你這野橄欖可以接上去,一同分享那橄欖樹根的汁漿, 18 你就不可向那些樹枝誇口。你若要誇口,就應當想想:不是你支持著樹根,而是樹根支持著你。 19 那麼你會說,那些樹枝被折下來,就是要把我接上去。 20 不錯,他們因為不信而被折下來,你因著信才站立得住。只是不可心高氣傲,倒要存畏懼的心。21  神既然不顧惜那本來的樹枝,也不會顧惜你。 22 所以要留意 神的恩慈和嚴厲:對跌倒的人,他是嚴厲的;對你,只要你繼續在他的恩慈裡,他是恩慈的;不然的話,你也會被砍下來。 23 至於他們,如果不是繼續不信,他們仍然會被接上去,因為 神能夠把他們再接上去。 24 你這從野生的橄欖樹上砍下來的,尚且可以不自然地接在栽種的橄欖樹上,那些本來就有的樹枝,不是更能夠接在原來的橄欖樹上嗎?

 

默想

  • 在聖經時代,農夫將培育的橄欖樹,插枝在野橄欖樹上,為要改進橄欖果實的品質。保羅用這個例子作比喻,神將野生的外邦人的枝子,插枝在神培育的以色列樹根上——這是奇妙的恩典。保羅警告外邦基督徒,不可認為自己比猶太人優越。外邦人得以“進入”神的恩典,完全出於神蹟,是神施行奇事將他們“插枝”在救恩之樹上。
  • 這個比喻也是一個提醒,原本天然的樹枝(猶太人)被砍下來,是因為他們不相信,也不接受神的恩典
  • 傲慢一向都是恩典的對敵,驕傲的人認為,是自己的一些美德或功德,贏得神的讚賞。但事實上,沒有一個人配得神的稱讚,我們都是罪人,都無法達到神的標準,我們唯一能做的,就是謙卑地屈膝在神的面前敬拜。
  • 若是你留意到自己態度上有一絲毫的傲氣,要小心。你可能正在轉向離開恩典,遠離神的快道上奔騰。

 

 

260靈修 10月23日:羅馬書第10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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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第十章     聖經新譯本

 

求告主名的都必得救

論到出於律法的義,摩西寫著說:“遵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這些事而活。” 但那出於信心的義卻這樣說:“你心裡不要說:‘誰要升到天上去呢?’(就是要把基督領下來,) 或是說:‘誰要下到深淵去呢?’(就是要把基督從死人中領上來。)” 然而那出於信心的義還說甚麼呢?

“這話與你相近,
在你口裡,也在你心裡。”

這話就是我們所傳信心的信息。 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 神使他從死人中復活,就必得救; 10 因為心裡相信就必稱義,用口承認就必得救。 11 經上說:“所有信靠他的人,必不致失望。” 12 其實並不分猶太人和希臘人,因為大家同有一位主;他厚待所有求告他的人,13 因為“凡求告主名的,都必得救。”

 

默想

  1. 初期教會的主要宣言就是“耶穌是主”;但是當時羅馬帝國中所有人都必須宣稱“凱撒是主”。因此在第一世紀的信徒舉行浸禮時,他們都必須勇敢地公開承認:耶穌是他們個人的主。除了個人在心中相信之外,為什麼公開承認是這麼重要?
  2. 當你承認基督是你的主,對你的生命有什麼重大的影響?是否還有其他的“神”(人或事),在你心中牽扯你向神的忠誠?
  3. 今天做一個簡單的操練,開聲說20次這句話“神使祂從死人中復活,耶穌是主!”這個操練對你的心、你對神的態度,有什麼幫助?

 

 

 

260靈修 10月22日:羅馬書第9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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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第九章     聖經新譯本

 

神揀選以色列人

我在基督裡說的是實話,並沒有撒謊,因為我的良心在聖靈裡一同為我作證; 我大大憂愁,心裡常常傷痛。 為我的同胞,就是我骨肉之親,就算自己受咒詛,與基督隔絕,我也甘心。 他們是以色列人:嗣子的名分、榮耀、眾約、律法、敬拜的禮儀和各樣的應許,都是他們的。 蒙揀選的列祖也是他們的祖宗;按肉身來說,基督也是出自他們這一族。其實,他是在萬有之上,永遠受稱頌的 神。阿們。

當然,這不是說 神的話落了空,因為出自以色列的,不都是以色列人; 也不因為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就都成為他的兒女,只有“以撒生的,才可以稱為你的後裔”, 這就是說,肉身生的兒女並不是 神的兒女,只有憑著應許生的兒女才算是後裔。 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:“明年這個時候我要來,撒拉必定生一個兒子。” 10 不但如此,利百加也是這樣:既然從一個人,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,11 雙生子還沒有生下來,善惡也沒有行出來(為要堅定 神揀選人的旨意,不是由於行為,而是由於那呼召者), 12  神就對她說:“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。”

 

默想

  1. 這幾節經文充分表達了保羅對同胞的愛。為了讓自己的同胞得蒙拯救,他甚至願意代他們受罰;這是何等深厚的愛,就好像基督願意為人捨命一樣。
  2. 你是怎樣關懷那些未信主的人,特別是家人、親戚、好友?為了使他們信主,你是否願意犧牲自己的時間、金錢、精力和舒適的生活呢?
  3. 對於你的同胞,無論是在香港、中國、台灣、或世界各地的華僑,特別是在加拿大的華人同胞,你怎樣來關心他們的得救呢?
  4. 求主將一個同胞的群體(香港、中國、臺灣、多倫多移民。。。)的負擔放在你的心中,用這段經文來為他們的得救禱告,並求聖靈教導你,當如何回應這個向同胞傳福音的負擔。

 

260靈修 10月21日:羅馬書第8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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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第八章     聖經新譯本

 

耐心期待將來的榮耀

18 我看現在的苦難,與將要向我們顯出的榮耀,是無法相比的。 19 被造的萬物都熱切渴望 神的眾子顯現出來。 20 因為被造的萬物服在虛空之下,不是自己願意這樣,而是由於使它屈服的那一位; 21 被造的萬物盼望自己得著釋放,脫離敗壞的奴役,得著 神兒女榮耀的自由。 22 我們知道被造的萬物直到現在都一同在痛苦呻吟。 23 不但這樣,連我們這些有聖靈作為初熟果子的人,自己也在內心歎息,熱切期待成為嗣子,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。 24 我們得救時就存著這盼望;但是看得見的盼望不是盼望,因為誰會盼望自己看見了的呢? 25 但如果我們盼望沒有看見的,就會耐心地熱切期待。

26 照樣,聖靈也在我們的軟弱上幫助我們。原來我們不曉得應當怎樣禱告,但聖靈親自用不可言喻的歎息,替我們祈求。 27 那鑒察人心的,曉得聖靈的心意,因為聖靈照著 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。 28 我們知道,為了愛 神的人,就是按他旨意蒙召的人的益處,萬事都一同效力。 29 因為 神預先知道的人,他就預先命定他們和他兒子的形象一模一樣,使他的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, 30 他預先命定的人,又呼召他們;所召來的人,又稱他們為義;所稱為義的人,又使他們得榮耀。

 

默想

  1. 18-25節,保羅用一個比喻來解釋,人在世間所有經歷的各樣苦楚,正如臨產的婦人經歷生產的痛苦,這些象徵臨產的徵狀,正是指向一個榮耀必臨的誕生——“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”。因此,信徒可以看出,現在的苦難與將來的榮耀是無法相比的(18節),並且“熱切渴望”,“耐心地熱切期待”。
  2. 這樣的理解如何幫助你更清楚地明白在遭遇患難的時候,當如何面對?
  3. 26-30節,當我們禱告的時候,我們從來不是孤獨的;聖靈隨時都在我們心中,為我們禱告。因此,我們禱告不單有神的聆聽;更主要的,有聖靈在我們生命中不斷地為我們的代禱。
  4. 你是怎樣禱告的?如何體驗到聖靈為你不斷地代求?這如何鼓勵你為其他信徒的代求?

 

260靈修 10月20日:羅馬書第7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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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第七章     聖經新譯本

 

善惡兩律在心中交戰

這樣,我們可以說甚麼呢?難道律法是罪嗎?絕對不是。不過,如果不是藉著律法,我就不知道甚麼是罪;如果不是律法說“不可貪心”,我就不知道甚麼是貪心。 但罪趁著機會,藉著誡命在我裡面發動各樣的貪心,因為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 在沒有律法的時候,我是活的;但誡命一來,罪就活了,我就死了。 10 那本來使人活的誡命,反而使我死了; 11 因為罪藉著誡命把握著機會來欺騙我,並且殺了我。12 這樣,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和良善的。

13 既是這樣,那良善的反而使我死嗎?絕對不是!但罪藉著那良善的使我死,就顯出真是罪,為了要使罪藉著誡命變成更加邪惡。 14 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,我卻是屬肉體的,已經賣給罪了。 15 因為我所作的,我不明白;我所願意的,我沒有去作,我所恨惡的,我倒去作。16 如果我所不願意的,我倒去作,我就不得不承認律法是好的。 17 既是這樣,那就不是我作的,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作的。 18 我知道在我裡面,就是在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,因為立志行善由得我,行出來卻由不得我。 19 所以我願意行的善,我沒有去行;我不願意作的惡,我倒去作了。 20 我若作自己不願意作的事,那就不是我作的,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作的。 21 因此,我發現了一個律,就是我想向善的時候,惡就在我裡面出現。 22 按著我裡面的人來說,我是喜歡 神的律, 23 但我發覺肢體中另有一個律,和我心中的律爭戰,把我擄去附從肢體中的罪律。 24 我這個人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使我死亡的身體呢? 25 感謝 神,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可見,一方面我自己心裡服事 神的律,另一方面我的肉體卻服事罪的律。

 

默想

  1. 我們信主後,仍會遇到許多棘手的問題,依然會有困難、掙扎、失敗、疑惑、絕望和缺乏。有了神的生命,就必定有“爭戰”(23節)。你是否也曾發出像保羅那樣的吶喊:“我這個人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使我死亡的身體呢”?
  2. 慢慢地讀這段文字:

神使用失敗、疾病、崩潰、罪、悲慘事件、憂傷,來塑造祂的百姓成為有用的僕人。除非他完全依靠神,不再依靠自己,否則他仍太堅硬、沒有什麼用途。

– Robert C. Girard

  1. 禱告:主啊,我承認我很軟弱、冷淡、容易陷入罪中;若是靠自己,我一定是越來越差、越陷愈深。但是,謝謝主耶穌的拯救,並且繼續不斷的拯救,使我有能力勝過罪惡及引誘。謝謝主的拯救。

 

260靈修 10月17日:羅馬書第6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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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第六章     聖經新譯本

 

作義的奴僕

15 那卻怎麼樣呢?我們不在律法之下,而在恩典之下,就可以犯罪嗎?絕對不可! 16 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自願作奴僕去順從人,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,或作罪的奴僕以致於死,或作順從的奴僕以致於義嗎? 17 感謝 神,你們雖然作過罪的奴僕,現在卻從心裡順從了傳授給你們的教義的規範。 18 你們既然從罪裡得了釋放,就作了義的奴僕。 19 因為你們肉體的弱點,我就按一般人的話來說,你們從前怎樣把你們的肢體獻給不潔和不法作奴僕,以致於不法,現在也要照樣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義作奴僕,以致於成聖。 20 你們作罪的奴僕的時候,就不受義的約束。 21 那麼,你們在現今以為羞恥的事上,當時得了甚麼呢?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。 22 現在你們既然從罪裡得了釋放,作了 神的奴僕,就有成聖的果子,那結局就是永生。 23 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,但 神的恩賞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卻是永生。

 

默想

  • 這段經文中,保羅警告他們,縱然基督徒已經得了釋放,他們仍然可能成為罪的奴僕,陷入罪的試探中。因此,信徒應當順從神,成為義的奴僕;順從罪,就不能結出聖潔的果子,得羞愧,並且結局是死亡。順從神的義,就能逐漸成聖,並得到永遠豐富的生命。
  • “你們現在認為可恥的事,當時做了,到底得到些甚麼好處呢” ?(21節,現中譯本)到底我們可以從罪中得到什麼?一時的快感?即時的滿足?有權勢感?這是罪最多所能帶來的短暫結果。而隨著罪,就帶來罪疚感,以及深度的空虛感,還要加上永遠的死亡;這樣看來,罪實在一點都不值得的!
  • 向神禱告,把心中的掙扎及未能解決的疑難交給主,決心遵行神的命令,並求神是你得到自由。
  • 省察自己的內心,有那些地方仍然未得自由,依然在罪中掙扎?在怎樣的情況下最容易陷入這罪中?這罪會帶來哪些快感與舒適?又會帶來怎樣的痛苦與難過?若要放棄這個罪,會有怎樣的損失?

 

260靈修 10月16日:羅馬書第5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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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第五章     聖經新譯本

 

因信稱義後所得的恩典

1所以,我們既然因信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 神和好;我們也憑著信,藉著他可以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,並且以盼望得享 神的榮耀為榮。 不但這樣,我們更以患難為榮;知道患難產生忍耐, 忍耐產生毅力,毅力產生盼望; 盼望是不會令人蒙羞的,因為 神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,把他的愛澆灌在我們的心裡。 當我們還軟弱的時候,基督就照所定的日期,為不敬虔的人死了。 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;為好人死,或有敢作的; 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 神對我們的愛就在此顯明了。 所以,我們現在既然因他的血稱義,就更要藉著他免受 神的忿怒。 10 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尚且藉著 神兒子的死與他復和,既然復和了,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! 11 不但這樣,我們現在已經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 神復和,也藉著他以 神為榮。

 

默想

  • 現在保羅為這因信稱義的生命越發興奮,他提到三次“以……為榮”(2,3,11節;《和合本聖經》譯作:歡歡喜喜,或以……為樂)。
  • 當基督徒回顧,前瞻,環顧,他會看到什麼?——“與神和好”。

回顧:我們因為神藉著耶穌基督拯救了我們,使我們與祂和好,而歡喜。(10,11節)

前瞻:我們為神的榮耀,以及將永遠與神同在的盼望,而歡喜。(2,9節)

環顧:我們為所受的患難而喜樂,因為我們正不斷接受神的拯救,耶穌基督現在仍在我們生命中工作, 賜我們能力過聖潔的生活。

  • 我們的過去、現在、將來都因為主耶穌而得到全然的改變。而當我們與神和好時,也帶來我們與自己,與他人的和好。這使我們經常活在喜樂與讚美當中。
  • 感謝神賜下這“與人和好”的福音,求主幫助你常活在與神、與己、與人和好的光景中。

 

 

260靈修 10月15日:羅馬書第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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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第四章     聖經新譯本

 

亞伯拉罕因信稱義

1那麼,論到在血統(“血統”原文作“肉身”)上作我們祖先的亞伯拉罕所經驗的,我們可以說甚麼呢? 亞伯拉罕若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,只是不能在 神面前誇口。 經上怎麼樣說呢?“亞伯拉罕信 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” 作工的得工資,不算是恩典,是他應得的。 可是,那不作工而只信那稱不敬虔的人為義的 神的,他的信就算為義了。 大衛也是這樣說,那不靠行為而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! “過犯得蒙赦免,罪惡得到遮蓋的人,是有福的; 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” 這樣看來,那有福的人,是指受割禮的呢,還是也指沒有受割禮的呢?因為我們說:“亞伯拉罕的信算為他的義。” 10 那麼,是怎樣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禮以後呢,還是在他受割禮之前呢?不是在他受割禮以後,而是在他受了割禮以前。 11 他領受了割禮為記號,作他受割禮之前因信稱義的印證,使他作所有沒有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們也被算為義; 12 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作那些不僅受割禮,並且照著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時就信的那腳蹤而行之人的父。

 

默想

  1. 保羅在這裡解釋,每一個人包括亞伯拉罕,都是因為相信神,而不是因為好行為,而被神算為義人;完全是神的恩典。
  2. 第三節中“算為他的義”,原文的意思是“在賬簿上進一筆賬”;就好比有一個人欠下巨額卡債,某日接到信用卡公司的通知,告知其債務已經清除,從此不需要再為自己的債務煩惱。
  3. 我們都是罪人,都不可能被神接納;但是神卻應許當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時,祂就好比在賬簿上我們的名字旁邊記上這樣一筆:“這個人在我的眼中算為義人”。我們的信心使我們被神算為義了,這是何等的釋放,何等的喜樂!
  4. 但是,我們很容易感覺神只有在我們表現得好的時候才接納我們。下次再有這種想法時,怎樣可以從亞伯拉罕的例子,得到提醒而不失去盼望?

 

 

260靈修 10月14日:羅馬書第3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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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第三章     聖經新譯本

 

因信基督白白稱義

21 現在,有律法和先知的話可以證明: 神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, 22 就是 神的義,因著信耶穌基督,毫無區別地臨到所有信的人。 23 因為人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 神的榮耀, 24 但他們卻因著 神的恩典,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,就白白地稱義。 25  神設立了耶穌為贖罪祭(“贖罪祭”直譯作“贖罪或使 神息怒之法”),是憑著他的血,藉著人的信,為的是要顯明 神的義;因為 神用忍耐的心寬容了人從前所犯的罪, 26 好在現今顯明他的義,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又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
27 這樣,有甚麼可誇的呢?沒有可誇的了。憑甚麼準則說沒有的呢?憑行為嗎?不是的,而是以信心為準則說的。 28 因為我們認定,人稱義是由於信,並不是靠行律法。 29 難道 神只是猶太人的 神嗎?不也是外族人的 神嗎?是的,他也是外族人的 神。 30  神既然只有一位,他就以信為準則稱受割禮的為義,也要以信為準則稱沒有受割禮的為義。 31 這樣說來,我們以信廢掉了律法嗎?絕對不是,倒是鞏固了律法。

 

默想:

  • 23節“因為人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 神的榮耀”。自古以來,人類就像死刑的囚犯一樣,都犯了罪,被判了刑,等候神忿怒的刑罰。大家靜坐在黝黑悲慘的監牢裡,一切希望都破滅。突然間,監牢的門打開,黝黯變為光明,死亡成為生命,捆鎖轉為自由。有個聲音向他們宣告:“你們都得赦免!!”這段經文告訴我們,這就是我們每一位信徒的光景。
  • 回想一下,你是如何獲得神赦罪的恩典?你什麼時候真實地體會到神的恩典?這對你現在的生活有什麼影響?
  • 懇求聖靈開啟你的心靈,來切實體會神恩典的浩大,並由衷地向神獻上感恩。

 

 

 

260靈修 10月13日:羅馬書第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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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第二章   聖經新譯本

 

內心作猶太人的才是猶太人

17 你身為猶太人,倚靠律法,仗著 神誇口, 18 而且明白他的旨意,又從律法得了教導,能夠辨別甚麼是好的, 19 自信是瞎子的嚮導,在黑暗中的人的光, 20 愚昧人的導師,小孩子的教師,在律法上得了整套的知識和真理; 21 你既然教導別人,難道不教導自己嗎?你傳講不可偷竊,自己卻偷竊嗎? 22 你說不可姦淫,自己卻姦淫嗎?你憎惡偶像,自己卻劫掠廟宇嗎? 23 你既然以律法誇口,自己卻因犯律法而羞辱 神嗎? 24 正如經上所說的:“ 神的名,因你們的緣故在列邦中被褻瀆。”

25 你若遵行律法,割禮固然有益處;但你若是犯律法的,你的割禮就不是割禮了。 26 這樣,沒有受割禮的人,如果遵守律法所規定的,他雖然沒有受過割禮,不也算是受過割禮的嗎? 27 那本來沒有受割禮卻遵守律法的人,就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而犯律法的人。 28 因為表面上作猶太人的並不是猶太人,在肉身上表面的割禮也不是割禮。29 唯有在內心作猶太人的才是猶太人;割禮也是心裡的,是靠著聖靈而不是靠著儀文。這樣的人所受的稱讚,不是從人來的,而是從 神來的。

 

默想:

  • 一般商店裡賣的食物,罐頭或瓶子上都會貼有標籤,指明瓶罐內裝的是什麼。“割禮”也是一種標籤,表明那是位順服神的猶太人。但若這人並非完全順服神,他雖受了割禮,這標籤不但無用,而且還會誤導人;畢竟,瓶罐內裝的內容要比標籤重要。
  • 這段經文中,保羅指責那些虛偽的猶太人,並指出完全的順服(實質)比宗教形式(割禮等)更重要。猶太人以他們在神的聖約中自豪,他們雖知道神的旨意,卻不去遵行。這些人的內心其實與一般不認識神、遠離神的的外邦人,是一樣的。而一個敬畏神的外邦人,卻比悖逆神的猶太人,更得神的悅納,因為神喜愛順從祂的人。
  • 你如何呢?你是否也曾經有言行不一的表現?保羅是否也可能指責你的心口不一,虛有屬靈虔誠的外表?